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这种劳务关系似乎并不清晰。以滴滴在深圳的“自营车”模式为例,其是通过汽车租赁公司招聘专车司机,司机需要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动服务协议》,并向汽车租赁公司提供《驾驶员管理承诺书》和《车辆管理承诺书》。
据《南方都市报》此前报道,曾有多位加入“直营车”的司机向深圳信访大厅投诉与滴滴合作的汽车租赁公司实际流水计算方法与《承诺书》中的相关规定不符。此外,上述纠纷中的司机提供的《驾驶员管理承诺书》中强调注明:汽车租赁公司保留随时更新上述规定的权利。
景珊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其实上述承诺中每月六七千元是按照每天工作12个小时来设计的,而如果按照每天工作8小时左右则肯定达不到这一工资水平。“问题的关键是如果按照劳务派遣关系,每天超过8个小时标准工作制之外的部分如何算?是否要支付加班费用?而如果是按照不定时工作制,也需要劳务行政部门的审批。”
而一位不愿具名的深圳汽车租赁从业者猜测,深圳此次出台细则的限制条款应与类似纠纷增多有关。
低门槛蕴藏违约风险
在自营车劳务关系的灰色地带之外,网约车平台与其他汽车租赁公司更为松散的合作关系则可能酝酿其他隐患。
“月入六千,三年后得一台新车。”这样的招募条款对于一些无业和低收入者确实颇具吸引力。记者在不少论坛上发现大量汽车租赁公司和中介平台发出类似广告为滴滴、易到等多家网约车平台招募驾驶员。
在上述招募条款中提到:无管理费、无要求司机跑单量和驾驶时常、公司旗下车型为准新车,三年期满后过户给司机。
上海深圳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晓杨告诉记者,公司也曾与网约车平台做过小规模类似业务,但他认为其中风险仍需警惕:网约车以租代售面向的主要是无业且无充裕资金购车人群。购车人从事网约车司机工作,要用其收入偿还租赁汽车的成本又要满足自己的生活开销。
“而在政策和市场容量、包括收费标准都不明朗的情况下,存在入不敷出的可能。一旦还不上租金,车辆将被租赁公司回收,这样会造成首付款或押金的损失。”他表示。
事实上,在此次各地网约车管理细则出台前,已有大量司机抱怨不好挣钱,萌生退意。而此次地方网约车细对户籍、车型的要求无疑让这种情况雪上加霜。
王晓杨告诉记者,深圳租车公司的周期一般是三年,一辆10万元左右车每月租金三四千元。如果按照细则提升购车档次,每月租金可能要升至七八千元。司机要交租金还要与平台流水分成,压力很大。